海外盈利
更新時間:2014-5-15 10:34:52 來源:www.onobbb.com 瀏覽次數(shù):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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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盈利定義
香港稅策,是采用地域來源征稅,即是按利潤來源而征稅,香港公司所產生的利潤來自香港以外地區(qū)或國家,屬于海外盈利.
香港公司,不管股東或董事是外地人士,還是香港市民,都享有同等稅務優(yōu)惠
海外盈利的條件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再香港課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需在香港繳納利得稅.這項原則本身非常清晰明確,但在實際應用上,有時可能會引起爭議
為確保申請過程順利進行,該利潤除經確實來自海外,還需要求符合以下條件
*在香港沒有辦事處(注冊地址不屬于辦事處);
*在香港沒有聘請職員
*貨物沒有在香港儲存
*沒有在香港貸款
*供應商與客戶均是外地公司
*簽買賣合同地方,不在香港
*所銷售產品與所采購相符
香港公司注冊完畢后,關于稅收稅務政策方面,除了海外盈利的這種減輕稅務的優(yōu)惠政策以外,還有香港公司零報稅,香港公司做賬報稅,香港公司做賬核數(shù)報稅等。
香港公司零報稅是指注冊香港公司后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公司無業(yè)務發(fā)生,則該年就可向政府申請豁免做帳、核數(shù)和繳納稅款, 直接進行零報稅即可。一般新注冊香港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fā)來的利得稅表,零申報必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一個月內把填報好的利得稅表送達香港稅務局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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